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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配偶赠送比特币:津贴、持有期及税务申报

向配偶赠送比特币:税务处理与实操指南

如果您将比特币赠予配偶,在税务方面几乎不会发生任何影响,而这正是其核心意义所在。通常情况下,赠与本身不触发赠与税,因为配偶之间的免税额度高达50万欧元。同时,它也不触发所得税,因为无偿转让不属于处置行为。传递的不仅仅是硬币:您的取得日期和购买成本也随之转移。本文将解释在向配偶赠与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两种税务类型、适用的期限、实际优势所在,以及您需要保留哪些记录才能被税务局认可该转让。

首先明确一点:本文基于德国法律,即《继承税与赠与税法》(ErbStG)和《所得税法》第23条。居住在奥地利或瑞士的人士适用不同的规则和不同的免税额度。

向配偶赠送比特币:税务上究竟转移了什么?

加密资产的赠与触及两种完全独立的税种,这也是最常见的混淆点。第一种是赠与税,其核心问题是:资产本身的转让是否应税?对此重要的是赠与当日硬币的价值。第二种是私人处置交易的所得税,其核心问题是:是否实现了应税收益?这与买卖相关。

在真正的赠与中不存在销售价格,因为您的配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因此,所得税没有附着点,您不会产生应税收益,即使自购买以来硬币价值大幅上涨且未满一年持有期也是如此。未实现的收益并不会因此消失,它们会延续到配偶手中,并在其出售时在那里征税。

技术上仅转移了一件事:对硬币的控制权。但在税务上,转移的内容要多得多,即取得日期、取得成本以及随之而来的持有期状态。忽视这一点的人会在关键点上错误规划赠与。

赠与税:为何50万欧元的配偶免税额度通常绰绰有余

个人免税额度是指受赠人在十年内从同一人处获得的免税金额上限。根据《继承税与赠与税法》第16(1)条第1款,配偶和登记民事伴侣的免税额度为50万欧元。作为对比:子女的免税额度为40万欧元,孙子女为20万欧元,而属于第三税收等级的人群(包括未婚伴侣)仅为2万欧元。

对于德国大多数私人加密货币持仓而言,这意味着:向配偶的赠与无需进行结构安排、无需公证员介入或提交申请即可免除赠与税。只有超过50万欧元的部分才需纳税,且仅对超出部分征税。第一类税率根据《继承税与赠与税法》第19条,针对7.5万欧元以下的收购起步税率为7%,并按档次递增;配偶始终适用这一最有利的类别。

假设案例:您在赠与当日转移了价值18万欧元的硬币。在过去十年中,您的配偶未从您处获得过任何赠与。免税额度涵盖整个交易,无需缴纳赠与税。您仍需申报赠与,下文将详细说明,因为这是实践中最容易遗漏的义务。

税务局如何确定所赠比特币的价值

计算依据是公平市场价值。根据《评估法》第9条,这是在正常商业交易中通过销售所能实现的价格,因此对于加密资产而言,即为既定交易平台上的市场价格。个人情况被明确忽略不计。

决定性日期是执行赠与的日期,而非您做出决定的日期。对于加密资产,这是指硬币进入配偶控制权的日期,即交易确认之日。对于比特币,值得提前查看价格走势,例如在我们的比特币价格预测中,因为参考日的价格决定了免税额度是否足够。

在实践中,这意味着:记录交易的时间和日期、交易ID、转移的数量以及当时的价格并注明来源。带有可见时间戳的价格页面截图比事后重建的数字更可靠。如果参考日价格波动剧烈,请记录您选择的参考价格及其原因。

承继原则:为何配偶继承了您的持有期

这里涉及主题的核心实质。“承继原则”描述了无对价获取资产的受赠人在税务上取代转让人地位的规定。法律依据是《所得税法》第23(1)条第3款:当资产以无对价方式获取时,前手的获取行为归属于后手。

翻译过来就是:在税务上,视同您的配偶在您购买硬币的那一天以您支付的价格购买了这些硬币。根据《所得税法》第23(1)条第1款第2项,其他资产的私人处置交易仅在获取与处置之间不超过一年的情况下才需纳税。因此,这一年的期限继续计算,而不是重新开始。

由此产生两个后果,指向不同的方向:

  • 优势:如果您购买硬币已超过一年,您的配偶可以在赠与后立即免税出售。期限已满足,且保持不变。
  • 劣势:如果您仅三个月前购买,您的配偶仍需等待九个月。在此之前出售将全额纳税,收益按您的原始购买价格计算,而非赠与日的价值。
  • 义务:您的配偶必须能够证明您的购买价格和购买日期。如果没有这些记录,他们面临与任何缺乏获取证明的投资者相同的问题。
  • 计算:如果您以不同价格多次购买同一硬币,必须披露所赠单位对应的是哪一批次。

因此,向配偶的赠与并非缩短正在进行的持有期的工具。改变的只是未来收益落入谁的手中。如果您无论如何都要跨多个钱包跟踪持有期,机制详见我们关于“利用比特币借贷与持有期”的文章。

两个免税阈值而非一个:真正的税务优势所在

免税阈值不同于免税额度:一旦超过阈值,全部金额均需纳税,而不仅仅是超出部分。根据《所得税法》第23(3)条第5款,私人处置交易的年度免税阈值为1,000欧元。法定措辞明确无误:如果日历一年内私人处置交易的总收益低于1,000欧元,则收益免税。

该阈值适用于每位纳税人 individually,即使在联合评估下亦然。因此,已婚夫妇每人拥有1,000欧元的阈值。如果双方持有各自的仓位并拥有独立的获取历史,较小的年内收益可以分摊到两人身上,而不是堆积在一人身上。

这一陈述的界限很重要:只有在硬币在经济实质上真正属于受赠方配偶且由其单独处置时,才会产生这种效果。名义上的转让,如果您继续持有密钥并触发每次销售,税务局将不予认可。任何希望分别跟踪双方运行盈亏的人几乎离不开软件;选项详见我们的“加密税务软件和投资组合追踪器比较”。此外,还有一个很少提到的反向影响:私人处置交易的损失只能抵消同类收入的收益,且仅限在相关配偶手中。如果一方有收益而另一方有损失,抵消将无法实现。此类损失如何结转至未来年份,详见我们关于“加密亏损结转”的文章。

交付是赠与的核心:只有当您的配偶单独控制私钥时,税务局才认可该转让

第30条 ErbStG 下的报告义务:三个月,且夫妻双方均需履行

免税并不意味着免报。根据《继承税与赠与税法》第30(1)条,每笔获取都必须在知悉后的三个月内向主管税务局书面报告。第2款将此扩展至活人之间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资产来源方也有义务报告。因此,捐赠人和受赠人双方均负有此义务。

法律知道一个实际上几乎不适用于加密资产的例外情况:如果获取基于由德国法院、公证人或领事开启的处分,或经公证记录,则无需报告。配偶之间的钱包到钱包转账不属于此类。

报告本身是非正式且简短的。它应包含双方的个人信息、家庭关系、赠与标的(数量和币种类型)、执行日期及当日价值。主管机构是遗产税办公室,这并不总是您的当地税务局;在几个联邦州,个别办公室集中处理此事。给您当地的税务局打个电话只需几分钟即可澄清。

为何这项义务比其低调的外表更重要:报告是证明转让发生在特定日期的证据。如果多年后审查持有期或硬币归属,这是您可以依赖的文件。如果没有报告,赠与的主张将与“硬币从未真正易手”的推定相对抗。

第14条 ErbStG 下的十年期:几笔赠与如何累计

50万欧元的免税额度不是年度金额。根据《继承税与赠与税法》第14(1)条,十年内来自同一人的多项利益累计计算,较早的获取按其较早的价值计算。因此,免税额度每十年可用一次。

对您而言,这意味着两点。第一:如果您六年前向配偶转移了房产或较大金额的现金,该价值计入总额,剩余的免税额度将小于50万欧元。第二:早期赠与的价值按当时的参考日价值计算,而非今日价值。六年前价值4万欧元的加密货币持仓,即使今天价值数倍于此,也仅消耗当时4万欧元的免税额度。

由此引出一个强烈波动资产的建议考量:任何打算转移的人倾向于在低价阶段进行,因为这样消耗的免税额度较少。这是一种判断而非建议,因为没人知道未来的价格走势,而且每十年刷新一次的免税额度很少成为私人持仓的瓶颈。

增益共同体与第1365条 BGB:何时需要配偶同意

增益共同体是德国的法定婚姻财产制度:每位配偶保留对其各自资产的所有权,仅在婚姻结束时才对增值部分进行均衡。在没有婚前协议的情况下,德国已婚夫妇自动适用此制度,它对赠与有一个很少被考虑到的副作用。

根据《民法典》第1365(1)条,配偶只能在另一方的同意下处置其整体资产。这里指的是在实践中覆盖整个遗产的交易。如果您的加密货币持仓构成您资产的主要部分,并且您全额转移,可能会触发此规定。然而,向 precisely 需要其同意的那位配偶(即接受赠与的一方)进行赠与,在实践中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接受赠与本身就包含了同意。第1365条在您向第三人转移时才变得相关。

此处还涉及另一个术语:无名利益。判例法称此为夫妻间非意图作为无偿但服务于婚姻生活共同体的资产转移。加密货币资产的转移是被视为赠与还是无名利益,取决于个案情况,这对赠与税和任何追索权都有影响。对于较大持仓,这是税务咨询体现其价值的地方。

托管与归属:谁持有私钥谁做主

对于加密资产,税务局不问证券账户报表上显示的是谁的名字,因为自我托管的硬币没有此类报表。它问的是谁在经济上能处置这些硬币。对于钱包而言,这就是控制私钥或助记词的人。

如果未明确这一点,赠与在税务上是脆弱的。如果您将硬币转移给配偶,但助记词仍留在您的保险箱中且由您触发交易,事实表明硬币归您所有。后果将是不愉快的:随后的出售将被归因于您,包括收益和持有期,第二个免税阈值的效果也将消失。

当您的配偶设置自己的钱包,生成并保存助记词,并将硬币转入该钱包的地址时,流程就变得干净了。为了保持独立持仓,建议每人使用单独的硬件设备;可选设备详见我们的“硬件钱包比较”。同一原则也适用于交易所账户:验证在合作伙伴名下的独立账户,而非您自己账户的子组。

共同钱包和共同账户:最棘手的情况

许多夫妇共同持有加密货币,通常在两人都使用的设备上。从税务角度来看,这是透明度最低的状态,因为所有权和归属无法从钱包中读取。如果受到审计,其他记录必须显示谁拥有什么部分:银行流水显示的剩余购买金额、购买收据以及双方之间的书面协议。

这也可能导致无意中的赠与。如果您从自己的账户购买硬币并将其放入配偶也可处置的钱包中,这在实质上是资产转移。在夫妻之间,这通常得益于高免税额度而不重要,但《继承税与赠与税法》第14条下的十年计算并行存在,原则上也存在报告义务。

如果您想要清晰的分离,简单的方法有帮助:每人分开的钱包,购买始终来自硬币应归属之人的账户,以及每次您之间转移时的简短书面说明,注明日期、数量和价值。这只需花费几分钟,但日后能节省长时间的争论。已经持有混合仓位多年的人最好一次性整理持仓并记录结果,而不是逐年延续。

转移后三个月,《继承税与赠与税法》第30条的报告期限届满,对捐赠人和受赠人均适用。

婚姻结束:增益均衡、离婚与硬币

赠与原则上是最终的。即使婚姻后来破裂,赠与的硬币仍属于您的配偶。在增益均衡中,比较婚姻期间双方遗产的增值,夫妻间的赠与会改变这一过程中的起始数据。具体情况取决于双方初始和最终资产,这是一个家庭法问题,而非税务问题。

在税务方面,有一项规定规范婚姻财产法与继承税之间的关系:根据《继承税与赠与税法》第5条,生存配偶在因死亡获取资产时可主张的增益均衡金额不计入应税获取。因此,增益均衡本身并非触发赠与税的交易;它是法定权利的履行。

实践中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任何人如果在分居后无法证明谁拥有哪些硬币,就是在盲目谈判。因此,您为税务局准备的文档也是应对这种情况的保障。

未婚伴侣、订婚者、同居者:区别何在

50万欧元仅适用于配偶和登记民事伴侣。未婚同居者属于《继承税与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的第三税收等级,根据第16(1)条第7款,其免税额度为2万欧元。第三等级的税率根据第19条从30%起步。

差异巨大:价值10万欧元的硬币转移在夫妻之间免税,而与未婚伴侣之间,扣除免税额度后,8万欧元将以30%的税率纳税。相比之下,《所得税法》第23(1)条第3款下的承继原则无论家庭关系如何均适用,因此持有期在此处同样延续。

因此,希望在未婚伴侣关系中转移加密货币的人应仔细计算十年期,并预先处理大额转移。相同的逻辑适用于向子女的赠与,每位父母的免税额度为40万欧元;关于未成年人的细节详见我们关于“向儿童赠送比特币”的文章。

向配偶赠送比特币时的常见错误

从上述要点来看,以下是实践中经常出错的地方:

  • 因无需缴税而跳过报告:第30条 ErbStG 下的义务不取决于免税额度是否充足。
  • 假设持有期重新开始:事实上它继续计算,伙伴的快速出售随后将全额纳税。
  • 未传递获取记录:您的配偶需要您的购买日期和购买价格才能正确报税。
  • 仅形式上转移:任何人如果继续持有密钥并触发每次销售,必须将硬币归因于自己。
  • 忘记之前的赠与:第14条 ErbStG 下的十年期也包括现金和房产,而不仅仅是加密货币资产。
  • 事后估算参考日价值:如果没有执行日的记录价格,赠与价值容易受到争议。
  • 在一个税务包中运行两个持仓:独立的纳税人需要独立的评估,否则将失去第二个免税阈值。

以上几点都不难避免。加在一起,它们花费的时间少于三年后税务局的一次查询。

向配偶赠送比特币:要点总结

  • 在转移前计算参考日价值和剩余免税额度。
  • 将所有过去十年的赠与按其当时的价值相加,并记录执行日的价格及其来源。对于双方持仓的运行评估,我们“加密税务软件和投资组合追踪器比较”中的一款工具有所帮助。
  • 真实转移,而非仅名义上转移。您的配偶设置自己的钱包,生成并保存助记词,并自行触发未来的销售。适合单独托管的设备见“硬件钱包比较”。
  • 在三个月内报告赠与并提供获取记录。向主管遗产税办公室发送一封非正式信件即可,双方均需发送。给您的配偶提供购买日期、购买价格和交易ID;如何构建此类证据详见我们关于“加密亏损结转”的文章。

(截至2026年9月22日。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价格和费用结构会发生变化;购买前请与提供商核实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