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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交易新规7月6日起正式实施!

A股交易新规7月6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沪深北交易所安排,除交易所特别说明的个别条款外,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将于2026年7月6日起正式实施。


01


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适用标的范围将从创业板、科创板股票,扩大至所有A股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本次调整旨在更好地契合投资者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有效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长,进一步为中长期资金参与市场提供便利。


需要注意,不同市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间存在差异:

·沪市A股/ETF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 深市A股/ETF、北证A股均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02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调整为10%

沪深交易所对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交易机制保持一致。本次调整旨在优化市场定价效率,减少板块内交易机制差异,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03


其他差异化安排

★上交所

上交所拟对基金收盘交易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将现行的连续竞价方式改为与沪市股票一致的集合竞价机制即每个交易日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段,通过集中撮合所有有效申报产生基金收盘价。本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强化基金尾盘定价的效率与稳定性,同时实现沪市股票与基金交易机制的统一。

★深交所

深交所拟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该制度将通过专业机构持续提供双边买卖报价,有效提升创业板股票投资者结构与交易策略的多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市场定价效率,增强市场整体活力与运行韧性。


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与科创板一致。相关调整有利于提升大宗交易成交效率,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北交所

优化大宗交易价格参考机制:将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基准,由“前收盘价”调整为“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明确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实时成交均价130%与已成交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实时成交均价70%与已成交最低价的孰高值,防范特殊时段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市价的风险;


设置风险警示股票买入限额:普通投资者当日全账户通过竞价、大宗、盘后固定交易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累计不得超过20万股(含已申报未成交委托),上市公司回购、5%以上大股东合规增持情形可豁免;


完善交易监管安排:新增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市场交易秩序监管。


04


适应性修订

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三家交易所在《交易规则》中均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包括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完善部分规则表述等。


内容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 年修订):

https://www.szse.cn/lawrules/rule/trade/current/t20260424_620190.html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2025/stocks/exchange/c/c_20260424_10816482.shtml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https://www.bse.cn/jygl_list/200028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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