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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2027年前通过加密货币税务报告法

香港将于2027年1月起实施加密货币税务信息申报制度

自2027年1月起,香港的持牌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将被要求收集交易及客户税务信息。该申报制度涵盖外部钱包转账,并适用于在香港注册成立、管理或通过分行运营的交易所。国际信息交换将从2028年开始,使税务机关能够获取跨境加密活动标准化记录。

香港于11月4日通过立法,要求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从2027年起收集交易信息,将数字资产交易纳入传统金融机构已使用的国际税务报告体系。《2026年税务(修订)(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修订版共同申报准则)条例草案》实施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标准。

根据香港政府公告,税务局(IRD)将于2028年开始与参与的外国税务机关交换加密货币交易信息。该立法对在国际上运营且在港设有业务的交易所具有特别影响。申报义务取决于提供商与该地区的法律和运营联系,而非仅仅取决于客户的居住地。

香港申报规则超越本地交易所范围

OECD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适用于促进相关加密货币交易的企业,包括交易所、经纪人、经销商以及某些加密自动柜员机运营商。香港税务局官方指南确定了可将提供商纳入申报制度的四种联系:

  • 税务居民身份:居住在香港的提供商可能受到涵盖。
  • 注册成立地:符合特定条件的本地注册实体可被纳入。
  • 管理层所在地:在港进行管理可建立申报关联。
  • 物理存在:常规营业地点,包括分行,可能产生义务。

实际义务取决于适用的关联规则和优先规则。对于跨国交易所,分行条款提出了重要的合规问题。一家企业可能通过多个法律实体或办公室运营,客户入职、交易和托管处理位于不同司法管辖区。因此,必须根据CARF的层级结构评估其申报责任,该结构设计旨在防止当一个以上参与司法管辖区与同一提供商有关联时出现重复义务。

香港分行并不自动使国际集团内的所有交易都在香港可申报。实体结构、适用的关联规则以及相关交易的地点决定了最终结果。

持牌交易所面临另一层合规要求

香港已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下运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制度。监管机构批准的持牌平台名单包括由Hash Blockchain Limited运营的HashKey Exchange,以及由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运营的OSL Exchange。这些企业在既定的客户识别、反洗钱控制和监管监督框架内运营。

CARF在此环境中增加了税务居民身份验证和标准化交易报告的要求。受涵盖的提供商必须获取客户自我认证,评估其合理性,并保留支持年度提交的信息。

运营挑战在于将客户税务记录与跨不同资产、区块链网络和交易类型的交易历史相链接。服务于国际客户的交易所还必须确定相关的税务居民管辖区,而不能仅依赖客户的国籍或居住地址。

税务局计划推出专门的CARF申报门户,并发布规定所需提交格式的技术数据模式。这些规格将决定提供商如何将现有合规数据库与新申报流程集成。

自建钱包转账进入申报系统

CARF涵盖加密货币与法币之间的兑换、加密货币之间的交易以及相关数字资产的转账。外部钱包转账尤为重要,因为即使客户将资产移出中心化交易平台,也可能产生可申报记录。

考虑一名投资者通过香港交易所购买比特币并将其提取至自建钱包的情况。交易所可能需要报告转移的数量和价值,连同客户的身份信息。仅凭区块链地址无法确立接收钱包的实际受益所有人。CARF还独立于规范虚拟资产转账的反洗钱法和旅行规则之外。

对于投资者而言,当核对交易所报告的信息时,维护准确的钱包所有权、购买和处置记录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税务处理说明: CARF是一种信息交换机制,而非新的加密货币税。香港通常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尽管其属地制度下商业利润可能需纳税。在其他地区成为税务居民的顾客仍受该地区适用法律的约束。

数字货币产品适用不同的申报规则

并非所有基于区块链的资产都属于CARF范畴。该框架排除了央行数字货币、指定的电子货币产品,以及提供商合理确定不能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的加密资产。某些数字金融产品转而适用修订版的共同申报准则(CRS),这将现有的金融账户报告义务扩展开来。

然而,稳定币并未被完全排除在CARF之外。其分类取决于相关的法律定义和产品特征。对于支持多种代币类别的平台,确定适当的申报框架将是合规过程的一部分。

合规失败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

香港的实施包括超出客户入职环节的记录和执法规定。税务局的CARF指南规定了六年期的记录保存要求,并对注册失败、尽职调查不足、缺失报表和错误信息提出了拟议处罚。某些违法行为的罚款可根据其持续时间或受影响用户的数量计算。

明知或鲁莽提供实质性的虚假自我认证也在执法框架范围内。具体的制裁取决于相关罪行和法定条款。单一的按客户罚款并不能准确描述每一种申报违规行为。

对于交易所而言,准备工作应从识别受涵盖的法律实体和分行开始,审查现有的客户认证,并确定交易数据库是否能够生成所需的年度记录。

首次国际信息交换将于2028年开始

香港将按照单独的时间表实施CARF和修订版共同申报准则:

框架 开始时间 首次交换
CARF(加密资产) 2027年1月 2028年
修订版CRS(金融账户) 2028年1月 2029年

财政司司长许正宇表示,该立法支持打击跨境逃税的国际合作,同时增强人们对香港金融体系的信心。第一个申报年度将测试受影响的交易所能否协调客户身份、税务居民记录和跨多个区块链网络的交易。到2028年,参与的税务机关能够将标准化的加密货币交易信息与纳税人的国内申报进行比较。

对于香港的数字资产行业,当前的截止日期是2027年1月,届时受涵盖的提供商必须开始按照新的申报要求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