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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le支持SEC提出的加密货币监管方案,呼吁结束个案执法

瑞波公司支持美国SEC拟议的加密资产监管规则,呼吁结束个案执法

瑞波公司(Ripple)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一份评论函,明确支持该机构提出的《加密资产监管条例》(Regulation Crypto Assets),并敦促其尽快完成该规则的制定。据该公司表示,这一提案旨在用一套既定的法律框架取代长期以来基于个案处理的监管不确定性,同时确保在现有法规下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受影响。

瑞波希望SEC保留与修改的内容

该提案的核心观点认为,证券的本质在于“投资合同”,而非代币本身。瑞波首席法务官斯图尔特·阿尔德罗蒂(Stuart Alderoty)指出,这一立场忠实于1946年最高法院在豪伊案(Howey Case)中定义的“投资合同”标准。他写道:“关键在于发行人实际做出了何种承诺,以及这些承诺何时终止,而不是依赖主观的‘去中心化’测试。”

提案中的第400条规则拟设立一个“安全港”机制,允许发行人提交公开的TR表格,认证其向买家承诺的工作已完成或已放弃。瑞波反对SEC提出的将其限制为仅适用于已履行承诺的发行人,理由是:如果工作被放弃,买家同样无法再从该项目中获得预期收益。

此外,该信函还反对将代币简单划分为“公司支持型”和“网络型”两类,警告这种分类可能会复活SEC在2026年解释中已弃用的“隐性”承诺标准。例如,一家公司若承诺将每次销售额的5%用于购买并销毁其自有代币,瑞波认为这构成了投资合同,因为代码自动执行了向持有者返还收入的承诺。

在法律依据方面,信函援引了《证券法》第28条和《交易法》第36条,这两条规定赋予SEC豁免特定类别证券的权力。文件指出,尽管9月15日参议院以49比50票未能通过《数字资产市场清晰度法案》,但这并未削弱SEC现有的豁免权。

瑞波还建议在第400条规则中增加一款新条款,明确规定未提交TR表格不应构成代币与投资合同相关的推定,因为此举可能成为未来委员会进行审查的“试金石”。另一项修改针对第500(b)条规则,该规则目前豁免二级市场交易的州法适用,但排除了无明确终止日期的经销商,导致注册经销商不得不逐一寻求各州的豁免。

XRP的法律纠纷凸显监管不确定性的代价

瑞波的论点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其与美国SEC自身的法律争议。据其陈述,自2020年12月SEC起诉称XRP本身即为证券以来,XRP价格在数日内暴跌约70%,市值蒸发约150亿美元,几乎所有面向美国客户的交易所均下架了该代币或屏蔽了对美访问权限。直到2023年7月,地区法院裁定XRP本身不属于证券,其市值随后回升约210亿美元,Coinbase和Kraken也在同日恢复了对美交易。阿尔德罗蒂指出,获得这一法律明确性带来了巨大的财务负担。

“瑞波花费超过1.5亿美元才厘清法律要求。没有任何公司应该被迫承担如此高昂的成本来了解法律规定。”他写道。

信函还引用了国家加密货币协会的一项研究,该研究估计,如果在2022年至2026年10月期间出台更清晰的规则,美国将额外出现382至1,518个代币发行项目,并带来3.25亿至11.17亿美元的资本,其中大部分资金来自原本会转向海外融资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