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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erliquid政策中心呼吁对SEC加密货币规则进行五项修改

Hyperliquid政策中心呼吁美国SEC修订《加密资产监管》框架,提交五项建议

Hyperliquid政策中心(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敦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修订其拟议的《加密资产监管》(Regulation Crypto Assets)框架,并提交了涵盖代币空投、二级市场交易、开发者保护、回购以及州级证券合规要求的五项建议。

核心摘要

Hyperliquid政策中心表示,已就SEC拟议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提交五项建议。这些提案旨在为代币空投、二级代币交易、回购以及区块链网络开发提供更清晰的法律待遇。在特定条件下,SEC的豁免条款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代币发行额度最高达500万美元或7,500万美元。该组织希望监管机构区分由算法自动执行的代币回购与由中心化项目运营商主导的回购行为。SEC的公众咨询期将于10月20日截止,而拟议法规仍待审查和修订。

根据该政策组织10月19日发布的公告,他们提交了一封评论信,支持SEC的拟议规则,同时要求做出修改,以解决去中心化加密货币网络的运作方式问题。该组织认为,目前的草案未能为开发者和代币持有者解决重要问题,特别是在网络仍在建设阶段时。

此次提交恰逢SEC针对《加密资产监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10月20日)前一天。该机构于2026年8月提出了这一框架,旨在为涉及加密货币的某些投资合同建立特定的注册豁免条件。根据草案,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通过“初创企业豁免”在四年内筹集高达500万美元的资金,或通过单独的“筹资豁免”在12个月内筹集高达7,500万美元的资金。目前,这两项条款均非《加密资产监管》下已批准的豁免条款,最终规则可能与公布的提案有所不同。

寻求更清晰的代币空投规则

该组织的核心建议之一涉及如何在美国证券法下处理免费代币分发的问题。Hyperliquid政策中心希望SEC将其现有的关于空投的解释直接写入最终法规中。该组织认为,在不提供付款或其他对价的情况下接收代币,通常不满足与投资合同相关的“资金投资”要求。

此前,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于3月发布了一份联合解释,阐述了联邦证券法适用于几种加密货币活动的情形。这份联合加密分类指南涵盖了空投、质押和其他区块链活动,并考察了代币可能与投资合同挂钩的具体情况。

政策中心提出的变更将为符合条件的代币分发提供具体的监管语言。他们希望规则侧重于接收方是否为获取资产提供了有形且可定义的对价。该组织指出,钱包连接、制裁筛查和其他常规交付程序不应自动使免费分发成为证券交易。即使用户尚未向发行项目付款,但在用户接收代币之前,这些要求可能是必要的。

其建议区分行政步骤与作为代币补偿执行的活动。如果在宣布分发后,项目要求参与者提供服务,则可能根据现有解释引发不同的法律问题。该组织认为,正式化这种区别将使开发者和接收方在向网络参与者分发代币时拥有更清晰的预期。

SEC提案遗留二级市场交易问题未决

二级市场交易是Hyperliquid政策中心提交的另一部分内容。该组织希望SEC说明,最初通过拟议注册豁免发行的代币,随后是否可以通过去中心化协议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交易。

8月的提案涉及某些加密货币发行,并包含有关转售和州级注册要求的条款。然而,它并未为在代币到达投资者之后促进交易的每个人或协议建立完整的监管制度。此前,Crypto.news分析了拟议的豁免,包括单独的筹资限额和拟议的安全港。SEC的公告强调资本筹集和披露,将某些二级市场活动的法律待遇留给其他监管要求。

政策中心认为,发行豁免的效用部分取决于接收方是否有一个可行的市场来转让或出售他们的代币。其评论引用了SEC自己的经济分析,该分析讨论了有限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如何降低拟议框架的预期收益。该组织希望机构在通过最终法规时解决这一问题。

该建议具体包括区块链协议以及作为传统证券中介人未注册但促进交易的人员。该组织并未主张每个平台都应无条件免除适用的证券法。当活动落入其法定定义范围内时,证券交易所、经纪商和交易商的现有要求仍然相关。拟议的发行豁免不会自动将所有交易服务从这些义务中豁免出来。

Hyperliquid团体质疑拟议的开发者安全港

SEC的草案中包含一个有条件的安全港,旨在解决加密货币何时不再与投资合同挂钩的问题。根据拟议框架,发行人通常必须完成或永久停止其之前代表或承诺给投资者的基本管理努力。满足指定条件可以使相关代币被视为不再受联邦证券法下的投资合同约束。

Hyperliquid政策中心认为,认证要求可能会给那些坚持其代币从未通过投资合同销售的项目带来困难。其提交的文件称,开发者可能会将所需的认证视为隐含承认先前存在证券关系。该组织希望项目能够在不作出相反声明的情况下,证明其代币从未与投资合同挂钩。

第二个反对意见涉及时机问题。该组织认为,安全港应在基本管理工作仍在进行时提供保护,因为项目在开发过程中面临监管不确定性。目前的提案更为有限,安全港与承诺的管理活动的完成或永久停止相关联。将保护扩展到未完成的项目需要SEC更改其8月发布的文件中描述的条件。

在之前的分析中,拟议的安全港被确定为区别于两个筹资豁免。安全港涉及代币与投资合同之间的法律关系,而豁免则涉及符合条件的要约和销售。

自动代币回购引发独立的SEC建议

代币回购是Hyperliquid政策中心希望获得更精确法律语言的另一个领域。该组织要求SEC区分在发布的区块链规则下自动发生的回购与由集中式公司或项目运营商自由裁量做出的购买。

一些加密货币协议使用预定的机制,将交易费用或其他网络收入分配用于购买代币。在其他安排中,公司或基金会决定何时购买代币、花费多少金额以及是否改变计划。政策组织认为,当监管机构评估中央方是否在指导与加密货币相关的经济活动时,这些安排不应自动获得相同的待遇。

他们希望SEC将其工作人员的代币回购指南纳入最终法规或 accompanying explanation 中。提交文件请求一致使用“中央方”一词,并警告不要仅因共享经济激励就将验证者和其他独立参与者视为一个控制群体。

这种区分与Hyperliquid生态系统相关,其中的代币回购和基于交易的机制已引起市场参与者的关注。然而,该团体的请求并未确立任何特定的Hyperliquid代币或计划已获得监管豁免。政策中心的解释仍属利益相关方的建议。特定的回购是否与投资合同相关,取决于安排的实际情况和适用法律。

联邦保护可能在SEC草案下失效

该组织的第五项建议涉及联邦保护免受某些州证券注册要求的期限。《加密资产监管》拟议对符合条件的证券发行及随后的某些交易实行联邦优先权。该条款将在保留其他适用法律义务的同时,限制特定的州注册要求。

Hyperliquid政策中心认为,在项目满足拟议的安全港后,这些保护应继续有效。他们担心,在此阶段失去联邦优先权可能会使开发者或代币持有者面临新一批州级注册问题。与国会立法的比较已确定了SEC拟议的监管豁免与CLARITY法案下去中心化网络处理之间的差异。SEC提案涉及特定的证券法要求,而立法可能建立更广泛的法定框架。

草案下的联邦优先权不会消除影响加密货币企业的每一项州法律。适用于超出涵盖证券发行活动的州反欺诈规定和要求可能继续适用。在其8月的提案中,SEC建立了文件编号S7-2026-27,并将10月20日设定为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规则制定仍处于公众输入开放状态,该机构尚未采纳Hyperliquid政策中心请求的五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