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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比特币和以太坊ETF,新规将于10月16日生效

泰国证监会批准比特币和以太坊ETF,新规将于10月16日生效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在新规框架下正式批准国内比特币和以太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这些新法规涵盖了基金管理、投资资格以及全国范围内的运营要求。根据泰国证监会的公告,共计11项监管通知将于10月16日正式生效,旨在确立加密货币投资产品的规则体系。

严格的托管与投资者保护机制

该监管框架涵盖了基金管理、数字资产托管、交易限制以及对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加密货币ETF的监督。监管机构在2026年4月至9月期间进行了公开咨询,大多数受访者支持拟议的措施。

为确保投资者安全,新的加密货币ETF必须遵循严格的托管规则,并仅在泰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此外,法规明确禁止为购买加密货币ETF提供保证金贷款,这一限制与现有的数字资产交易监管规定保持一致,旨在防止过度杠杆化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必须充分认知相关风险,而证券公司必须提供关于加密货币投资产品的清晰信息。券商还应鼓励适合客户的资产配置,并根据投资者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劝阻其过度暴露于加密货币市场中。

投资策略与资产管理要求

在初始阶段,只有比特币和以太坊符合合格资产标准,其他加密货币必须满足涵盖流动性和安全性在内的监管标准。资产管理公司在设立此类基金之前,必须证明其具备充足的人员配置、运营系统以及与合格服务提供商的安排。

此外,加密货币ETF必须采取被动投资策略,并保持每年至少80%的平均仓位集中于单一加密货币。

国内基金准入扩大与外国产品限制

与此同时,泰国证监会扩大了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投资资格,允许它们投资于国内的加密货币ETF。此前,这些投资工具仅被允许投资于外国的加密货币ETF,而缺乏对本地成立产品的同等授权。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机构将对某些外国加密货币投资产品进行限制,包括与海外加密货币投资基金挂钩的存托凭证。对于非指定富裕阶层和机构投资者的客户,证券公司在协助其进行外国加密货币ETF投资时也面临限制。

托管与监督合规性

持牌的数字资产托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加密货币资产,而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将投资管理外包给持牌运营商。合格的数字资产企业若满足财务、人员和运营要求,可注册为共同基金监督员。这些监督员仅能监督加密货币ETF,并必须在整个运营过程中保持监管合规。

总体而言,泰国的法规建立了一个国内加密货币ETF框架,同时加强了托管监督、投资管理标准和投资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