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撤回针对自托管钱包与加密货币混币器的监管提案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已正式撤回两项长期搁置的加密货币监管规则提案,这两项提案主要针对涉及自托管钱包和加密货币混币服务的交易。此举标志着始于2020年和2023年的相关监管举措正式终止。FinCEN于10月5日在考虑公众意见后撤回了这两项提案。美国财政部表示,这一决定顺应了特朗普政府的去监管议程,旨在使数字资产监管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与此同时,其他司法管辖区正在加强对加密资产在受监管平台与用户控制钱包之间流动的监督,而美国的这一举动则移除了此前拟议的联邦报告要求。
自托管钱包提案在酝酿近六年后被放弃
2020年12月提出的这项提案曾要求银行和货币服务企业收集并保留有关某些涉及由非受监管金融机构托管的钱包的交易信息。根据原计划,超过3,000美元的交易将触发涉及客户和交易对手的记录保存要求,而超过10,000美元的转账则需要向FinCEN提交报告。最初的框架还涵盖了由某些外国司法管辖区机构托管的钱包。
财政部当时将这些阈值作为对现有《银行保密法》控制的延伸。然而,随着该提案的撤回,这一从未生效的联邦框架就此终结。但这并不意味着禁止FinCEN运用现有的反洗钱权力来监管金融机构或可疑的加密活动。
美国的这一动向与其他地区的新控制措施形成对比。例如,泰国最近 finalized 了一项旅行规则,要求持牌加密货币企业在客户通过受监管平台转移资产时,验证自托管钱包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巴西则在交易报告方面走得更远,其新框架要求受监管机构在向Coaf报告时,涵盖在监督平台与用户控制地址之间移动的10,000美元自托管转账。
FinCEN放弃广泛的加密货币混币器提案
FinCEN还撤回了2023年10月提出的针对可转换虚拟货币混币服务的提案。该倡议曾将国际加密货币混币服务认定为《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11条下主要涉及洗钱关注的交易类别。根据原提案,受覆盖的金融机构需要报告其已知、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涉及在外国司法管辖区内或涉及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加密货币混币交易的任何交易。
FinCEN最初将该提案与勒索软件集团、受制裁行为体、恐怖组织以及朝鲜国家支持的黑客使用混币器的情况联系起来。该机构于10月5日正式将该规则制定程序标记为“撤回”。
Coin Center称此次撤回是隐私权的胜利
反对这两项举措的加密货币政策团体Coin Center称,取消这些提案是金融隐私权和美国人直接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交易能力的一次重大胜利。该团体认为,钱包提案将收集那些并非报告机构客户的人员信息,而混币器框架使用的定义过于宽泛,可能会无意中捕捉到合法的隐私保护活动。
目前,全球范围内对自托管资产的监管待遇仍然碎片化。西班牙最近将其Modelo 721海外资产报告制度中排除用户控制钱包,而泰国和巴西则正朝着在资产跨越受监管服务与私人钱包时增加验证或报告要求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