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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提案设定稳定币赎回两工作日限制

美联储提议:受监管的稳定币发行人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赎回请求

美联储提出了一项提案,要求受其监管的稳定币发行人在收到赎回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返还。这一规定为美联储监管下的稳定币发行人设定了操作时限的上限,明确了向持有者退还资金的最长等待时间。

核心要点

  • 美联储的提案规定,对于受监管的发行人,稳定币赎回处理的时限上限为两个工作日。
  • 该规则仅针对处于美联储监管范围内的发行人;具体适用范围和生效日期仍取决于提案的最终确定过程。
  • 另有报道指出,在当前发行人结构下,大量稳定币余额可能面临赎回访问受限的问题,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独立议题。

美联储稳定币赎回提案的具体内容

该提案确立了一个明确的最大时间框架:受监管的稳定币发行人必须在提交赎回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履行赎回义务。这个时间窗口是一个上限而非目标,意味着发行人可以更快地进行赎回,但在拟议框架下不得超出此期限。

该规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在美联储监管下运营的实体。处于该监管范围之外的机构不会直接受到此项特定要求的约束。这一区别至关重要,因为稳定币市场包含受不同联邦和州法规监管的发行人,而该提案似乎并未将所有相关方纳入其中。

此外,该提案与更广泛的立法活动并行推进。美联储在《GENIUS法案》框架下的稳定币规则制定也在同步进行,赎回时效要求似乎是围绕支付型稳定币构建的更广泛监管框架的一部分。

为何“两个工作日”的赎回窗口至关重要

明确的赎回窗口将非正式的行业期望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运营承诺。对于持有者而言,这确立了可预测的最大等待时间;对于发行人而言,则建立了一个合规基准,要求其通过充分的流动性管理来确保持续在该期限内满足赎回需求。

虽然两日保证解决了赎回时效问题,但在当前的发行人安排下,大量稳定币价值仍处于无法便捷访问的结构之外。这表明该提案主要解决的是速度问题,而非 necessarily(未必)涵盖广泛的访问权限。

为了满足既定的时间表,发行人需要维持足够的流动性储备。这一运营要求可能会影响受监管发行人对其储备持有的结构设计,使其倾向于高流动性资产,而非那些可能无法在窗口期内变现的长期工具。

受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后续发展

待解之谜

由于目前仍处于提案阶段,最终规则文本、生效日期以及具体的合规预期尚未确认。发行人和市场参与者应密切关注正式的公众评论期、任何关于范围的修订,以及美联储对行业反馈的回应,切勿将这两个工作日的窗口视为既定法律。

值得关注的下一步行动

关键的不确定性包括:最终规则是否会扩展到由其他联邦特许状监管的发行人;赎回时效要求将伴随怎样的储备组成标准;以及在赎回量激增的市场压力时期,执法力度将如何应用。

链上借贷协议面临自身流动性约束的平行 developments(发展),说明了赎回时效和流动性充足性正成为整个数字资产领域中的监管压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