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共和党人正考虑从更广泛的数字资产法案中删除涵盖加密货币挖矿和质押的税收条款
据报道,众议院筹款委员会(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的共和党人正在权衡是否从一揽子更广泛的数字资产法案中剔除涉及加密货币挖矿和质押的税收条款。如果该举措在最终投票中得以保留,它将重塑对新铸造代币征税的方式。
传闻中的考量与现状
这一报道中的考量针对的是关于加密货币挖矿和质押的条款。据未经证实的消息称,主席杰森·史密斯(Jason Smith)正在探索移除这些条款的可能性,以期在中期选举前争取民主党的支持,但委员会尚未发布官方声明确认正在进行此类 deliberations(审议)。
需要强调的是,这仅是可能的移除提议,而非最终决定。目前的记录并未表明任何条款已被实际删除、修订或颁布。新闻报道背后缺乏主要文件支持,且仅有一位消息来源报道了内部谈判情况。
桌上究竟有哪些加密货币税收条款?
未经证实的报道并未明确说明正在审查的具体法律条文。但可以核实的是,其似乎指向的基础提案为:由迈克·凯里(Mike Carey)众议员于2026年6月8日提出的《挖矿和质押税收清晰度法案》(H.R. 9175, Tax Clarity for Mining and Staking Act),并依据正式文本提交至筹款委员会。
该法案拟议的第1400W-1节规定,在获取新铸造的数字资产时,应将其公允价值计入普通总收入,并将该金额纳入税务基础。其拟议的第1400W-2节提供了一项选择权:合格的 newly minted assets(新铸造资产)仅仅因为被获取而不被视为收入,但规定的获取成本必须资本化,且不得在其他方面扣除。
这种权衡比简单的延期更为深远。根据拟议的第1400W-2(b)节,处置这些资产的收益将被确认,并视为非资本资产的财产收益。除非获得财政部的同意撤销,否则该选择适用于选择年度及以后年度,合伙企业和S型公司则在实体层面做出选择。
拟议的第1400W-3节还将某些信托分配和死者遗产转移视为处置行为,因此其适用范围超出了单纯的现金出售。第2节将规则适用于 enactment(颁布)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内获得的资产;文本本身未设定颁布日期,也未安排修改程序。
该提案如何与当前国税局立场发生冲突
在现行法律背景下, stakes(利害关系)最为清晰。国税局2023年第14号收入裁决(IRS Revenue Ruling 2023-14)规定,采用现金收付实现制的纳税人应在获得奖励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当年,将质押验证奖励的公允价值计入总收入。
该裁决将控制权获得之日和时间点的公允价值固定下来,并将同样的待遇延伸至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获得的奖励。它还引用2014年第21号通知(Notice 2014-21),将加密货币视为财产,规定一旦纳税人获得采矿奖励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即应计入总收入。
这项关于挖矿和质押的法案将从默认规则中开辟出一条选择性路径。这正是移除它之所以重要、以及如果报道属实则值得密切关注的原因所在。
报道所改变与未改变之事
仅凭“考量”一词并不能改变当前的纳税义务。任何声称条款已被删除的说法都需要通过经核实的委员会声明或更新的立法文本进行确认,而目前这两者均不存在。
更广泛的立法动态,包括麦考密克(McCormick)参议员近期推动CLARITY法案表决的努力,显示了加密货币政策语言变化之快。那么,如果挖矿和质押规则在修改阶段之前被剥离,国税局的默认规则将继续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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