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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新闻:Robinhood CEO表示,代币化股票不应需要公司批准

Robinhood CEO:代币化股票不应需公司批准

Robinhood 首席执行官弗拉德·特涅夫(Vlad Tenev)反对一种观点,即上市公司应拥有阻止第三方创建与其股份挂钩的代币化产品的权力。这一论点是在关于谁应控制代币化股权的争论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提出的。

特涅夫坚持认为,公司应保留对其股份所附权利的控制权,但这种控制权不应自动延伸至投资者或金融机构使用这些股份创建的每一个独立金融产品。此前,AMC娱乐公司首席执行官亚当·阿隆(Adam Aron)对 Robinhood 在未获该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提供 AMC 股份的代币化敞口表示批评。特涅夫最近为这种做法辩护,他认为发行人控制其股份,但不一定控制引用这些股份的独立金融工具。

在股份与金融产品之间划定界限

根据特涅夫的框架,当代币化改变基础股东权利、替换发行人的正式股东名册,或为公司或其过户代理带来额外责任时,公司的批准是适当的。然而,当第三方创建一个仅追踪或由可自由转让的股份支持的独立产品时,情况则有所不同。

这种区分对 Robinhood 自身的“股票代币”(Stock Tokens)至关重要。Robinhood 表示,每个股票代币都由通过美国托管合作伙伴持有的相应基础股权以 1:1 的比例支持。但是,投资者不应将代币与直接持有基础公司的所有权混淆。

Robinhood 的披露声明指出,其股票代币是提供对基础证券经济敞口的代币化债务证券。代币持有人不获得其产品所引用的公司股份的法律或受益所有权。此外,这些代币目前不对美国居民及其他几个司法管辖区开放。

这使得该结构更接近于一种引用股票的独立金融工具,而不是简单地将公司现有的股份直接上链。

公司是否有权阻止代币化?

特涅夫的更广泛观点是,区块链技术不应赋予上市公司针对围绕其股份构建的金融产品的新的否决权。他认为,一旦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公司通常不会控制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随后对这些股份进行的所有合法用途。在他看来,将这些敞口移至链上不应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原则。

随着代币化股权进一步融入主流金融体系,这场辩论可能变得越来越重要。Robinhood 已将代币化作为其扩张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计划推出全天候运行的上市公司股票代币及其自身的 Robinhood Chain。其他主要金融机构也在朝同一方向迈进:纳斯达克最近同意向 Kraken 母公司 Payward 投资 1 亿美元,以深化双方在代币化股权基础设施方面的工作。

尚未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监管机构将在发行人在其证券方面的权利与第三方创建引用这些证券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的能力之间划出怎样的界限。特涅夫的立场很明确:如果代币化不改变基础股份或不给发行人施加新义务,将股票敞口移至链上就不应自动需要公司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