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查明,天健所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天健所出具的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天健所在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证监会认为,天健所作为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7.24亚财日讯丨证监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 并罚没630万元
资讯来源:华尔街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