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广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宣布辖区37家机构退出P2P网络借贷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布的退出名单中包含此前已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的26家P2P:善贷、全民金服、一休理财、芝麻贷、牛牛易贷、易金融、东盟贷、天下贷、优居金服、投一投、聚信行、微时贷、神仙有财、宝筹贷、众投网、融洽财富、连连赚、益万家、海金汇、小鹅网、万贷金融、小荷网金融、够力金融、农金所、联壹金融、福地金服;新增的11家P2P分别为汇泰在线、泛湾天域、金投互联网、林海互联网金融、钱盆网、乐助贷、惠融通、御龙e贷、要借钱网、来宾金服、承国财富。
通告明确,自发布通告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再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并按法定程序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或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同时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关闭平台网站,下架APP。公司和经营范围变更后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通告强调,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通告同时提醒广大社会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如发现有违法违规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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